曹操曾經講過一句話:

「生子當如孫仲謀,劉景升(劉表)兒子若豚犬耳!」

(《三國志·吳書·吳主傳第二》裴松之註引《吳歷》)

翻成白話文就是:

要生就要生像孫權那樣的小孩,

如果像劉表的小孩(守不住家業),就跟養豬狗差不多!

 

小孩先天上怎樣,一出生就已經注定,無法更動,

人格培養,則有待後天教養,

否則,再怎麼聰明的小孩,養一養,養成一個怪獸,也只能怪自己自作自受!

 

之前接到一件違約交割的案件,是某證券公司委辦的,

反正就是某個證券客戶開戶買賣股票,賠了一屁股,

這樣就算了,反正盈虧自負嘛~

後來這位大爺融資買進股票,卻沒有補足款項,

證券公司營業員用電話用電子郵件通知,都被這位大爺拒接或擋信

(因為這位大爺不高興營業員,

  就把營業員的電子郵件列為擋信名單)

證券公司通知緊急聯絡人(客戶媽媽),

錢也補了,但補不夠,

時間一到,證券公司不得不宣告違約交割,

把這位大爺的股票強制賣出~

 

大爺不爽,就提告了~

 

在法庭上,

k:根據證據資料顯示,該客戶是用網路下單,

    我們的電腦系統也顯示已經回報成交,

    該客戶沒有理由不知道有成交!

    另外,我們還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本人,

    是客戶故意擋信不願意接受通知的

    再者,我們也聯絡了該客戶指定的緊急聯絡人(客戶媽媽),

    後來媽媽也補錢了,只是數額不夠,

    依照證交所規定,

      證券公司只能宣告違約交割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(攤手~)

對方律師:我們主張...(被他的當事人打斷發言)

大爺:對方律師根本一派胡言!

   電腦系統都有不確定性,我怎麼知道有沒有成交!

   另外我已經打電話到你們公司說要換業務員了,

        他怎麼有臉再寄信給我,

        總之,我已經通知證券公司要用寄信的方式通知我,

   你們沒有用寄信的方式通知我就是違約,要賠償我的損失!

k:第一個,我們已經依約通知,

 用網路,用電子郵件,用電話,你怎麼能假裝都不知道

  今天如果實際上有成交,電腦系統搞錯,

  告知你沒有成交,你沒有匯款,那是我們的問題,

      可是這樣的情況並沒有發生,實際上有成交,電腦也回報成交,

      你還硬要摀住眼睛跟耳朵說:我不相信有成交,所以我不匯錢,

  那就是鬧小孩脾氣了,

      權益受損也是你自己造成的,我們也沒辦法!

  再者,依照證交法相關規定,

  下單購買股票後三天內要有足夠款項在帳戶內被扣款,

  否則就是違約交割~

  在這樣緊急的狀況下,

  我們採取的方式(網路,電子郵件,電話)

  是對客戶最有利的聯絡方式,

     客戶一直說要用寄信給他,

  可是依照他的方式,客戶只會越晚知道成交的訊息,

  對方這樣主張

 (拒絕我方快速的通知方式,而執意採用古老且速度較慢的書面方式)

  完全沒有道理~

k:另外,你買的股票(宏達電),

 買進價位是1100元,我們強制賣掉時是600元,

    這個500元的跌價損失,是你持有期間就已經跌下來的,

      怎麼可以怪到我們身上?

  再者,宏達電現在一張一百多塊,我們幫你賣在600元,

  我們誤打誤撞還替你停損,不然你虧損的錢絕對不是這個數字!

大爺(很激動的轉向法官):你看,這個律師就是說謊,胡說八道,

   他們根本就是財團不想負責!

法官:我們會依法認定~

 

k看了看大爺,大約四十歲的人,沒有正當工作,

唯一的職業,大概就是在家裡玩股票,

用的是誰的錢?不曉得,不過應該是家裡的~

k又看了看後面坐的一個老婦人,應該是大爺的媽媽吧,

年邁又無助的,不曉得還經得起大爺幾年的啃食?

心裡想:

"這個媽媽怎麼能夠忍受他的小孩這麼久?"

"四十歲的人了,處理事情還像一個小孩般的無理取鬧,

 自己沒有錯,都是別人的錯~"

不過勒,這位客戶會變成這樣,他媽媽也許要負很大的責任!

 

開完庭之後的感想就是:

「生子當如孫仲謀,劉景升(劉表)兒子若豚犬耳!」

 

後來這個案件,我們一二審都獲得勝訴判決~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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