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說國稅局接獲某立委對柯p的舉發後,

以前所未有的高效率,對柯p進行查稅

http://udn.com/NEWS/BREAKINGNEWS/BREAKINGNEWS1/8985992.shtml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politics/20141008/483845/%E6%9F%AF%E6%96%87%E5%93%B2%E9%81%AD%E6%9F%A5%E7%A8%85%E6%89%93%E5%A3%93%E3%80%80%E9%80%A3%E7%87%9F%EF%BC%9A%E8%88%87%E6%88%91%E5%80%91%E7%84%A1%E9%97%9C

 

又聽說柯p被查稅後,

國稅局收到300多封檢舉連勝文的案件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41008/483912/%E5%9C%8B%E7%A8%85%E5%B1%80%EF%BC%9A%E9%80%A3%E5%8B%9D%E6%96%87%E6%AA%A2%E8%88%89%E5%87%BD%E8%B6%85%E9%81%8E300%E4%BB%B6

 

我想,這是搞錯方向,

比起MG149跟連勝文有沒有逃漏稅,

國稅局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,是更嚴重的問題!

要檢舉,就舉發"用這麼高效率針對特定候選人進行查稅的國稅局官員"

 

一個行政機關的行政作為,如果被證明是有針對性,是不中立的,

那人民原本對該行政機關的信賴,就被瓦解了~

(像K本來很信任國稅局是照章辦事的,現在柯P這件事發生後,我對國稅局的態度,改變了)

 

前陣子美國國稅局被發現針對特定政治團體查稅,就被認定為是一件大醜聞!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irs%E7%88%86%E9%86%9C%E8%81%9E-%E6%AD%90%E5%B7%B4%E9%A6%AC%E8%A6%81%E7%A9%B6%E8%B2%AC-043345857.html

 

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4條:

公務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,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

第5條第2項:公務人員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

第12條:公務人員於職務上掌管之行政資源,

受理或不受理政黨、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依法申請之事項,

其裁量應秉持公正、公平之立場處理,不得有差別待遇

 

違法的話,該如何處理?

 

同法第16條:公務人員違反本法,應按情節輕重,

依公務員懲戒法、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

其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者,依有關法律處理之。

 

既然國稅局這麼高效率處理對柯文哲的檢舉案,

那國稅局也應該以相同的高效率,處理對連勝文的檢舉案!

否則,就是對相同條件的兩個人(都是市長候選人,查稅動作都有政治效應)

給予差別待遇!

 

對於這些突然間這麼勤快的國稅局相關承辦及主管人員,

大家應該對監察院提出檢舉,讓監察院好好查清楚!

(雖然監察院也是蛇鼠一窩,不過公務員最怕監察院調查,

怕熱就不要進廚房,既然敢違反行政中立,就要接受檢驗!) 

 

這些表面假裝公正,私底下偏頗到極點的公務人員,

不搞他們,他們怎麼知道什麼叫做行政中立?

 

ps:

你去看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,

禁止公務員做的行為,

都是一些表面上的,不能在公家機關插旗子之類的雞毛蒜皮小事,

反倒真正幹的大壞事(動用行政權力打壓特定候選人)一字不提!

這不是很諷刺嗎?

 

不過勒,基於比例原則, 

既然插旗子之類的雞毛蒜皮小事不能做,那大壞事可不可以做?

當然還是不行阿!

 

舉例言之,

公園牌子說:不得帶狗進入!

那帶熊勒?

難道說除了狗之外,其他都可以?

 

國稅局,什麼叫做比例原則,你懂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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