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有一個司法新聞,就是張瑜鳳法官被拔除庭長職務
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1/8752518.shtml

 

因為張瑜鳳法官是審理王金平國民黨籍案件的審判長,故受到外界矚目,

有人說這是政治操作,干預司法,

有人認為既然是內部法官的評鑑,應該有一定的可信度~

 

其實喔,

憲法明文保障法官審判獨立,

所以法官審理案件,基本上不太受到拘束~

 

但是勒,有兩個突破口~

 

一個就是監察院,

法官也是公務員,監察院依法可以對公務員為彈劾,並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,

那以監察院現在的素質及酬庸性質,很難不被聯想為政治力的打手~

(k的os:連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及關說施壓警員,罪證確鑿,被起訴判刑了,

  監察院還可以不通過彈劾,你就知道監察委員的公信力勒~)

 

另外一個就是司法行政,藉由法官職務調動去對法官施壓,或秋後算帳,

比如:本來全家住台北,把你調動到花蓮,讓你跟你的家庭分開,

比如:本來你當庭長,但因為某個案件我不滿意,所以拔掉你的庭長職務~

這個部分的風險是存在的,

風險存在=/=一定有或一定會發生,

不過司法行政機制確實是一個對法官施壓的途徑之一,是無庸置疑的!

 

回到這個個案,

我們看一下相關法條,

法院庭長庭期調任辦法第7條第1項

任期屆滿之庭長,除有下列情形之一,經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連任者外,予以連任:

一、經曾任職法院院長考評為不適任。

二、經曾任職法院法官考評不適任比率超過百分之五十。

三、經上級審法院法官考評不適任比率超過百分之四十。

四、有風紀操守疑慮、敬業精神不佳或言行不檢之具體事證,足認其不適任庭長。
  

 

新聞報導,張瑜鳳法官是因為高院法官有四成認為他不適任庭長,才被拔掉的~

高院法官有四成不滿意張法官,看起來很可觀,

問題是,母數有多少?

高院法官處理民事案件的約有一百人左右,

如果有四十個法官認為張法官不適任,那當然有調整職務的必要,

問題是,像這樣的適任與否的調查,

往往是由司法院發給每位法官一份問卷,

讓法官自由填寫並交回,且沒有強制交回的機制,

如果只有20份回函,其中有8份認為張法官不適任,那也符合上開法條的要件勒,

那審查委員會就可以啟動表決機制,去決定張法官的去留~

 

也就是,把8個法官解讀成所謂的"四成法官",是有疑義的,

且那8個法官,

究竟有無承辦過張法官處理過的案件,也是一個問號,

特別是張法官去年剛處理過一個大案(王金平黨籍案件),受人矚目,

那會不會出現聚焦效果?

也就是,我對你的印象,只有你處理王金平這個案件的印象,

其他案件?沒有勒~

那我不滿意你處理王金平案件的結果,

也可能導致我對你的印象不佳,認為你不勝任,

另外,張法官在法庭外的活動很多,又是在東吳教書,又是參加社團活動,

以司法圈比較保守的風氣而言,是比較令人側目的,

那也會造成若干印象分數~

 

不過k曾就這件事問在法院工作的學姐,

學姐認為每個法官有其一定專業,

外界如果以政治力解讀這件事,未免太小看高院法官勒~

 

不過,我認為相關法條是有規定要件,但具體操作(如問卷)仍有改進空間,

在改進之前,操弄可能性是存在的~

(萬一回收的問卷份數只有兩份,兩份都覺得張法官不適任,

  那可以解讀為所有高院法官都認為張法官不適任庭長嗎?)

 

最後放上兩個評論,是我看過覺得比較中肯的~

一個是司法記者黃錦嵐的看法,也是針對母數提出質疑,

http://newtalk.tw/news/2014/06/22/48506.html

另一個是一位律師對於張法官的第一手法庭觀察~

http://newtalk.tw/news/2014/06/22/48505.html

 

結語:

張瑜鳳法官是不是好法官?k不知道,畢竟沒有碰到過,

但是現行法規及配套的問卷做法,是有操弄空間的,

既然有操弄空間,那不管司法院作出怎樣的決定,被質疑,也是無可避免的勒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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