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戶來所討論案情,最常問的一句話就是,這個案件勝算有多高?
有的甚至希望確定勝算百分之百,他才要找律師~
其實喔,如果勝算百分之百,你自己打,躺著打,都贏定了,
還請律師幹嘛?
就是因為訴訟的不確定性,不確定會不會勝訴,才需要請律師,
百分之百勝訴,或百分之百敗訴,哪需要請律師?
不過也有一種例外,就是刑事案件,
販毒,被抓到,
是百分之百會被判刑,
這種百分之百敗訴的案件,還是有請律師的必要,
因為判 死刑 無期徒刑 或是 有期徒刑,差別很大,
請律師是要停損,把傷害降到最低,
像最近k處理完的一件販賣一級毒品案件,還是多次販賣,
販賣一級毒品一次,最低消費額:無期徒刑,最重是死刑,
即使動用刑法第59條減一次,無期徒刑減下來還是得判15年以上勒~
經過k的處理,法院減刑再減刑,販賣一次判7年半,
因為賣的次數很多,總共判16年
16年看似很重,其實勒,法官已經是打折再打折勒~
結語:
林背不接百分之百穩贏的案子,也不建議當事人請律師,
反正穩贏的,何必多花一筆錢請律師勒~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: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一級毒品者,處死刑或無期徒刑;
處無期徒刑者,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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