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晚上接到一件夜間陪訊的案件,

整裝到法院時,已經是晚上11點了,

在警員的陪同下進去法院地下室,一排監牢就在那裡,

這是關被移送要做進一步處理(關,交保,或放回家)的被告暫時棲身之處~

 

開羈押庭前跟被告談了一下,

被告:我也不知道,早上四個警員拿著搜索票到我家翻箱倒櫃,

        警員說我賣毒品,我就被抓來了~

k:你有賣毒品嗎?

被告:沒有阿,他們在我家裡找了老半天,也沒找到什麼!

k:那就怪了,警察這樣就算了,

     檢察官問完應該也知道是一個誤會,幹嘛聲押你?

     老實講,你到底有沒有幹壞事!

被告:我是有在網咖玩線上遊戲認識幾個人,

        他們沒錢要我借他,後來沒錢還就拿一些東西給我抵

k:什麼東西?是不是來路不明?

被告:我知道那些東西有問題,可是還是收了~

k:那人家怎麼會說你販毒?

被告:他們說他們拿贓物給我,我拿毒品給他們,我根本沒有阿!

k:那為何人家要咬你?

被告:可能是之前要他們還錢有點不愉快吧?!被報復了!

k:恩,我知道勒~

(k的os:這頂多就是贓物罪,不是重罪,檢察官聲押個屁!)

 

開庭勒~

 

法官問被告balabala~

被告如此如此這般這般~

法官:你經濟情況如何?

被告:之前有工作,現在失業~

 

法官:大律師有何補充意見?

k:首先,目前只有兩個吸毒者指證被告有販毒,

    他們之前跟被告有點恩怨,證詞可靠性不足,

    而被告家裡被搜了,也沒找到毒品,或是販毒工具,

    那怎麼可以認定被告有販毒勒?

    再來,一般是先吸毒,再進一步變成販毒者,

    被告並沒有毒品前科,怎麼會直接變成販毒者勒?

    最後,毒品變現性比較高,贓物不見得有人要,

    被告要賺錢,直接用毒品賣錢就好了,幹嘛收一些破銅爛鐵?

    依現有證據,根本不符合羈押要件,希望庭上審酌依法辦理釋放被告!

法官沈思了一下:被告飭回!

 

走出法院大門時,被告追出來~

被告:林律師,謝謝你!

k:你被搞了一整天了,趕快回家休息吧~

    今天法官是決定不關你而已,不是無罪,

    後面檢察官還是會傳你開庭,到時再說!

 

結語:

我們都以為,世界每天就是這樣運轉,沒有什麼不同,

其實,只要有人有心構陷你,警察就上門勒,

你的世界,就崩塌了,在一夕之間!

然後,一整天,就在警局,監獄裡度過,

還不確定會不會被羈押~

(一旦被羈押,至少關2個月,怎麼跟公司解釋需要消失兩個月?)

如果遇到正義感過剩的檢察官,那更是火上加油!

 

我們離監獄有多遠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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