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核四的問題又浮上檯面,

而伴隨而來的另一個議題則是公投,

反正簡單講就是,

民進黨:我反核四!

國民黨:核四這麼重大的議題,應該由公投決定~

民進黨:這個公投法門檻太高(投票率須超過50%,並且贊成票要超過50%),是鳥籠公投!

國民黨:如果這個議題這麼重要,那投票率一定會通過門檻的,你為什麼要擔心勒?

 

其實喔,

公投法真正的問題,

表面上看起來是門檻過高的問題,

實際上,是作弊空間過大的問題~

 

首先,先弄清楚公投法的意義在哪裡,

那就要先看憲法規定勒~

 

憲法第17條:

人民有選舉,罷免,創制及複決之權。

 

選舉罷免大家都很熟

雖然比較常選舉,很少罷免民代,但至少琅琅上口~

 

創制複決是什麼?

人民透過選舉把權力交給政府行使(這些權力本來就是屬於人民的),

但政府做的政策,人民不喜歡,

代議政治又失靈時

(像現在,立委很怕馬總統不提名他選下一屆,對於相關政策連反對都不敢反對)

人民至少有一個機會挽回,這就是創制複決,

創制是說,

你政府怠惰,不願意去推定一個制度,人民就自己來推動~

複決就是,

你政府的政策(比如:核四政策)人民不喜歡,人民可以複決推翻你的政策~

 

公投法的存在,就是為了落實人民創制複決的權力!

是給人民一個對抗政府的工具~

 

既然是這樣子,那就不能訂一個很高的門檻,讓公投幾乎無法成立,

那會產生一個,看似把創制複決的權力還給人民,其實沒有,

這是一個看得見吃不到的餅,等於是架空了人民的憲法權力,這是違憲的~

另外,既然公投是人民對抗政府的工具,

那就要避免政府作弊~

 

現在這個公投法的問題,就在於:

門檻過高,甚至給了政府作弊的空間~

 

先看看公投法的條文~

 

公投法第2條第2項:

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:

一、法律之複決。

二、立法原則之創制。

三、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。

四、憲法修正案之複決。

 

公投法第30條:

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,

投票人數達全國、直轄市、縣 (市)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

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,即為通過。

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,均為否決。

 

第二個1/2規定(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),問題不大,

投票嘛,本來就是少數服從多數,

2004年陳水扁得票率50.1%,連宋得票率49.9%,

連宋少0.2%,就是敗選(差一票也是敗選)~

 

重點在於第一個1/2規定(全國、直轄市、縣 (市)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)~

什麼叫"全國、直轄市、縣 (市)投票權人總數"?

就是全國人民滿20歲可以投票的總人數,

舉例言之,2012年總統選舉,是1808萬人~

http://web.cec.gov.tw/files/11-1000-3478-1.php

那一年,馬總統得了689萬票(藍軍),蔡英文得了609萬票(綠軍),

咦?加起來只有1298萬票,那其他票(510萬票)跑哪去了?

就是廢票或是沒去投票的人阿~

也就是說,沒去投票的人(k稱之為魔戒裡的幽靈軍團)高達510萬票!

這樣龐大的人數,弄一個第三勢力是綽綽有餘的勒~

 

那在現行公投法操作下,會變成什麼樣子?

(我們先把數字簡化一下,藍軍為700萬人,綠軍為600萬人,幽靈軍團為500萬人)

 

以現在的核四爭議為例,

人民因為不喜歡政府的核四政策,希望停建核四,

就弄公投,

會發生什麼事?

 

理論上,

我們會看到700萬藍軍跑去投票,600萬綠軍跑去投票,

然後投票率過半(1300萬人>全國選民1800萬人的一半900萬人),

大家再依照投票結果一決生死(700萬>600萬)~

 

不過,

這只是理論上,現實上不會發生~

 

因為在核四這個議題上,

很多藍軍比如小s也傾向停建核四

(不好意思,遇到身家性命抉擇時,大家都很現實勒),

那就不保證藍軍一定會贏~

(如果在核四議題上,藍軍只剩下500萬人支持這個議題,

 另外200萬人還跑票跑到綠軍那裡,綠軍暴增到800萬人,

 那藍軍一定投不過綠軍的)

 

在這種情況下,政府(馬總統)要怎麼對抗人民?

 

馬總統:動員藍軍不要去投票,並呼叫幽靈軍團!

 Army_of_the_dead

 

在公投法這個遊戲規則下,

核四公投不過,有兩種情況,

第一個,就是剛剛理論上講的,

投票率過半(第一個1/2有過),

但投不過人家,支持續建核四的人比較多(第二個1/2沒過)~

第二個,

投票率未過半(第一個1/2沒過),直接收工!

 

眼看第一個情況投票投不贏(藍軍500萬人<綠軍800萬人),

要怎麼逆轉勝?

 

如果我是馬總統,我乾脆反動員,

動員自己人(500萬鐵桿藍軍)不要去投票,讓投票率不要過半~

在這種情況下,佛地魔馬總統的力量,會達到最大!

因為500萬幽靈軍團,被喚醒了!

 

在第一個1/2門檻前,

綠軍雖暴增到800萬人,

但還是沒超過全國選民1800萬人的1/2(900萬人)門檻,

收工,回家!

馬總統:謝謝指教下次再來~

 

表面上,核四公投投票率未超過50%,

(馬總統:這表示了,這個核四議題不是重大議題~)

實際上,

是馬總統動員了自己鐵桿部隊500萬人及幽靈軍團500萬人,才勉強贏了這場戰爭~

(馬總統的民意基礎也才689萬票,

   結果800萬人卻無法改變馬總統的決策,這合理嗎?)

 

問題是:

那龐大的500萬幽靈軍團,可以這樣為政府所用嗎?

他們有表示過任何意見嗎?

沒有,

那為何在這個公投法的設計下,他們竟然不自覺的變成反對票勒?

 

500萬鐵桿藍軍明明很關心且支持核四議題,

卻為了達到反對效果,而偽裝成無效票,

真正毫不關心政治的500萬幽靈軍團無效票,

在這個遊戲規則下,卻產生了實質上反對的效果~

 

也就是,在核四這樣一面倒的議題裡,

即便支持政府政策擁核的人只有500萬人,是少數,

卻可以把500萬幽靈軍團拉進來當成援軍,

結果變成反核的800萬人才是少數,

讓他投票沒有過半數,,任由他公投不成立,

很奇怪~

 

陳文茜小姐說明她如何故意把台灣的公投法設計成無法使用的制度:

「我們通過了『公投法』,

大陸不想我們通過,但是並不知道,已經沒有任何政黨可以不通過『公投法』。

所以我的方法是,我通過『公投法』,但我要讓『公投法』什麼都不能投。

所以阿扁就罵,我寫的這個法是『鳥籠公投』(笑)。

『主權』也不讓投,『領土』也不讓投,『國號』也不讓投,

什麼東西都不能投,而且投的門檻高得不得了:所有公民數的一半。

那時候連宋都很擔心,我告訴他們,不要怕,他的公投一定會垮的,

前面那些公投都是假的,因為我要全體公民數的一半,那你怎麼投?

投票率都只有8成,所以你只要有3成的人反對,他就輸掉了。

你藍軍都拿不到3成票,他拿五六成,你輸了也應該啊,就認了吧。

5成對5成,你只要3成,因為一定有2成的人不投票。

這就是『立法』的技巧。『公投法』大部分是我寫的,

我們都是念法律系的,陳水扁也是。

我表面上給你這個東西,但後面都是假的。」

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book/2005-06/27/content_3140899_1.htm

 

也就是說,

公投法的第一個1/2門檻,不當的把幽靈軍團當成政府的助手,

讓本來應該雙方盡量動員的遊戲(比誰人多),變成有操弄作弊的空間,

因為任何反對公投的團體(比如國民黨),

只要叫他們的黨員或支持者在家裡睡覺不去投票,加上龐大的500萬幽靈軍團,

就可以輕鬆打敗辛苦去投票的對手~

 

這樣的公投法,等於讓人民(想藉由公投推翻政府政策的人民)頂風而行,

甚至將人民的創制複決權剝奪殆盡,

完全不是一個公平(甚至可以作弊)的遊戲規則,

當然有其修改的必要性~

 

結語:

核四是單一個案,以後會有其他爭議案件,也可能需要公投,

跟核四比起來,k更在意的,是遊戲規則公不公平的問題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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