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初聽到馬總統同意學生提出的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要求時,
k還以為:馬總統總算有聽進人民的話,
甚至對學生那時的不買帳態度有點意見~

現在,看到行政院提出的法案版本,
等於是把"國會不得監督兩岸協議"法制化,
也就是把現在他們胡搞的那一套就地合法化,
原來馬總統的"誠意"及"權力分立概念"是這樣~

是我們這些大人太天真?
還是學生太聰明?
 
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比較圖
 
行政院版本的問題,還是老毛病~
 
就是簽署前及簽署過程,並沒有讓國會或是民間參與的空間,
(政府堅持黑箱作業的理由大致為:怕對方知道我們底線,要保密,
問題是,你馬總統急著簽的心態,已經是路人皆知,
一個急著簽約的人,還有什麼底線?還有什麼秘密可言?)
簽訂後,才召開公聽會(民眾這時候才會知道相關細節),
國會只能包裹式決定通不通過,不能逐項修改,
只要行政院判斷(自由心證)不需要修改法律,直接備查即可,
立法院連審理的機會都沒有~
這樣很符合 權力分立 權力制衡 原則?
 
這跟現在馬政府爭議性的處理方式
(事前完全保密,簽訂後才開公聽會告知民眾,且不給國會逐條審理的空間)
有什麼不同?
馬政府的作法,
就是把現在的爭議處理方式就地合法化,
然後雙手一攤,說:"一切依法行事,謝謝指教!"
 
這裡面其實最要你命3000的是,欠缺公民投票機制!
 
民間版有一個涉及主權事項的協議,應該經過公投,
行政院版本沒有,
那行政院的版本通過後,
馬總統跟對方簽訂了一個主權讓渡協議,把台灣主權讓渡給中國,
因為都要讓渡主權了,也沒有修法的必要
(因為往後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,還修什麼法?
依照行政院版本的監督條例,
這樣的讓渡協議,根本不需要國會同意,送立法院備查就可以生效~
 
我們勒?
就這樣被賣了,還不能哀嚎,
連豬都不如,豬死前還會唉幾聲勒!
 
 會被殺掉的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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