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開了一個庭,

是一個夜店糾紛𧗠生的案件,

反正就是男女看對眼到廁所裡親熱,

親熱到一半女生吐了,男生替她善後時被女生朋友看到,以為是撿屍,就報案勒!

(說實話,如果有心撿屍,應該會扛離現場,而不會在夜店裡面,誰曉得會不會碰到女方朋友~)

 

反正人家提告了,警方也是要移送,地檢署就通知開庭,

開庭前k跟客戶說:"先開一庭看看檢察官態度吧~"

結果勒,一進去,發現檢察官是女的(不妙),還是年輕女生(非常不妙)

因為這樣的檢察官對於疑似性侵案件的被告,通常都不太友善,甚至是有罪推定,

那律師就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說服檢察官,

後來事情發展果然如此~

 

出來之後,客戶抱怨檢察官一直ㄉㄧㄤ他,對他有敵意,

客戶父親知道這樣的情況後,非常緊張,

直說:"怎麼會這麼倒楣勒,到底是怎麼分案的?"

k說:"電腦分的"(電腦撿的喔!無話可說勒~)

k又說:"這本來就是運氣運氣,

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遇到有罪推定的檢察官,我們就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說服他~"

 

打官司,變數很多

(案件先天情況好不好,有沒有找對律師,當事人開庭時的應對進退),

其中最大的一個變數,是裁判(檢察官或法官),

這跟裁判公正不公正無關

(基本上我認為檢察官跟法官對被告並沒有惡意,沒有偏頗必要)

而是跟好球帶有關!

堅守無罪推定的檢察官或法官,好球帶(無罪的認定)比較寬,

律師比較好投進去好球帶(說服檢察官或法官,這個被告無罪),

嫉惡如仇正義感豐富一點的檢察官或法官,好球帶比較窄,

特別是碰到疑似性侵這樣(比較為人所不齒)的案件,好球帶會更窄,

甚至有的檢察官(特別是年輕檢察官),是到了有罪推定的程度~

那律師要投進好球帶,就要花很大的力氣跟功夫~

 

所以打官司前,可能還是要求神拜佛一下勒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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